公司简介
营业部简介
工作回顾
营业部业务
股市答疑
川信新闻
分支机构
友情链接
 


  和兴证券北京百万庄大街证券营业部网上证券专区

         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定于二00八年七月七日至二00八年八月八日期间,对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全面集中升级改版。请公司各营业部投资者务必在此期间及时下载新的网上交易系统软件,完成系统转换,旧版交易系统将于2008年8月8日停止使用。

和兴证券通达信合一版
MD5:5d09b845d2b5e51d82a0496b1f16b98b
应用平台:win98/nt/2000/xp
大小:4.45 M
2008-05-22

网通下载

和兴证券钱龙经典版
MD5:ab4cec041ca84f344d8dfc4b8464d71c
应用平台:win98/nt/2000/xp
大小:2.77 M
2008-06-02
电信下载

网通下载

和兴证券钱龙旗舰版
MD5:666b2140b4ac2ff89fda7adb484e3252
应用平台:win98/nt/2000/xp
大小:3.70 M
2008-06-03

 和兴证券通达信网上交易软件使用说明                                

md5生成器
 
2007-06-05

网  上  证  券  交  易  风  险  揭  示  书

和兴证券北京百万庄大街证券营业部提醒投资者正确全面地了解网上交易的风险,仔细阅读下面的内容,以便正确全面地了解网上交易的风险。

  如果您不了解或不能承受网上交易的风险, 和兴证券北京百万庄大街证券营业部司建议您不要使用“和兴证券北京百万庄大街证券营业部网上交易”。如果您申请或使用“和兴证券北京百万庄大街证券营业部网上交易”,我们将认为您已经完全了解了网上交易的风险,能够承受网上交易风险,并能够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损失。

  “和兴证券北京百万庄大街证券营业部网上交易”采用了目前最先进的网络产品和技术来保护客户资料和交易活动的安全。尽管如此,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 和兴证券北京百万庄大街证券营业部在此郑重提醒投资者,除了其他交易手段共同具有的风险外,网上交易还存在下列风险:


一、技术方面存在的风险

  由于通讯线路繁忙或服务器负载过重,您可能不能及时进入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完成交易,希望你能及时使用其他交易手段。

  由于在互联网上传输的原因,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异常情况,导致您作出错误判断。如遇到异常和不确定信息,希望您及时对比其他相关信息,或采用其他交易手段,并及时查证成交情况。

  由于网络故障,在您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进行证券交易时,可能您的电脑界面已提示成功发送委托,但委托服务器并没有接收到委托指令,从而存在您不能及时完成交易的风险。这时您需要查证核实您的成交情况。

  由于网络传输延迟,在您的查询结果中显示委托还未成功,您如果再次发出委托,可能会使委托服务器收到您的重复委托,导致您的重复买卖,您应当查证核实您的成交情况。同时由于网络延迟,可能在您指定的委托价位不能成交,让您遭受损失,希望您能使用其他交易手段规避风险。

  由于网上黑客的攻击和入侵,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可能会出现故障,您可能不能及时进入网上证券委托系统进行正常交易,或接收到错误信息。希望您对比其他信息,并及时使用其他交易手段。

  您的交易指令最终会发送到您开户的营业部,如果该营业部的电脑系统出现故障,您的委托不能完成,希望您能及时使用其他交易手段。


二、开户的风险

  网上证券委托系统进行证券交易时,您的身份可能会被仿冒。希望您本人到营业部内指定的网上委托开户柜台,按照有关证券法律法规及证券公司操作流程的规定提交开户资料、办理开户手续,确保在安全状态下设置各类密码,并妥善保管自己的开户资料、交易密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我们禁止采用委托他人的方式或在证券营业部营业场所之外开户。如果您开立的证券交易账户交由他人使用,出现未按您本人意图买卖证券和提取资金的情况,我们概不负责。


三、投资人资料泄密的风险

  如您将股东账号、交易密码遗失,您的托管证券有可能被他人盗卖。希望您及时挂失,避免或减少损失。


四、银证转账的风险

  为了防止网上委托的数据受到非法窃取和改动,我们不直接向您提供网上转帐业务。如果您在网上委托的过程中使用商业银行提供的银证转账业务,按照银行相关规定办理。


五、信息风险

  我们通过网站发布的证券信息均会说明信息来源,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正确性由信息提供者负责。希望您能认真分别信息真伪,谨防信息风险。


六、政策风险

  国家法律政策的变化、交易规则的变化等因素,都可能使您遭受损失。


七、财务风险

  您在采用网上委托交易后,应在交易当日同营业部进行账务核对,确认本人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余额及当日发生额准确无误。如有异议或异常情况,请立即与营业部联系。


八、其他风险

  由于火灾、电力故障等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导致交易不能正常进行,其所引起的法律责任,根据《网上证券交易协议书》的规定,我们不承担相关责任。


  在此,我们再次提醒您:您的身份可能会被仿冒,为了避免您的身份被仿冒,您应确保交易密码不泄露或被窃取;对由于互联网传输原因而导致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的风险,建议您对重要信息进行核实后进行决策,并采用其他交易手段;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或误导,希望您能认真分别信息真伪,谨防信息风险;如果我们的网络通讯设备、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也希望您能及时采用其他交易手段;无论您遇到任何意外或不正常情况,我们都希望您及时与开户营业部联系,避免或尽量减少交易损失。


                

网  上  证  券  委  托  代  理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百万庄大街证券营业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乙方进行网上证券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主管机关制定的有关规定、条例。

  第二条 网上证券委托是指甲方在乙方固定的经营场地之外,利用计算机通过登录互联网,通过使用乙方提供的交易系统下达证券委托指令,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获得成交回报信息;甲方还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本人的资金及股票余额、明细,修改本人的通讯密码及交易密码,并可以获得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实时股票行情等公开信息及乙方提供的相关参考信息。

  第三条 甲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乙方的《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甲方清楚地认识到使用网上证券委托交易系统可能遭受的风险,并明确承担全部所示风险。

  第四条 甲方承诺单独使用乙方提供的网上证券委托交易交易系统,不与他人共享。不利用该系统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并从中收取费用。

  第五条 甲方应具备网上证券委托所必须的设备以及登录互联网的能力。甲方应确认自身用于网上证券委托的电脑系统安全、可靠。对于因该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进行网上证券交易所须的软件必须是由乙方提供的或是从乙方指定的网站下载的。

  第六条 甲方必须亲自到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处签署本协议并办理网上证券委托开户手续。甲方保证所填写的开户资料,以及以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均属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形成的后果负责。

  第七条 甲方办理网上委托开通手续时,必须自行设定并掌握交易密码和通讯密码。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交易密码和通讯密码的保密,并建议甲方定期更换密码,不要使用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密码。凡是通过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操作,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交易结果承担责任。甲方在知道有未授权人使用其帐号、密码时,应立即与乙方联系,并自我采取相应的保护、防范措施。

  第八条 甲方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有效营业时间内下达交易委托指令。如因甲方下达交易委托指令时超过交易所规定的营业时间,致使甲方的交易指令不能成交,甲方应放弃提出异议和请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乙方按甲方预留的联系地址,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对帐单。甲方联系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与乙方联系。

  第十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证券实时行情及相关的证券信息参考资料。乙方应明确标识行情的发布时间或滞后时间,并说明信息来源。甲方应对行情信息及证券信息进行核实,并不得以任何方式扩散。

  第十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乙方不直接向甲方提供计算机网络形式的资金转帐服务,并且不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业务。

  第十二条 为了控制风险,乙方设定网上委托的单笔委托限额为500,000元及交易日成交限额为5,000,000元。甲方超过该委托限制的委托均认为无效。

  第十三条 甲方应办理电话委托等其他委托交易方式,以便在网络中断、高峰拥挤或网上证券交易方式暂时失效等情况下替代使用。

  第十四条 乙方免费维护客户端系统软件,乙方保证营业部端通讯接口的畅通,保证客户委托数据的正常发送、回报及清算的正常处理。

  第十五条 甲方的上海帐户必须在乙方办理指定交易。

  第十六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委托内容及密码负有保密义务。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开户资料及委托内容。乙方未经甲方明确同意而泄露甲方的委托内容和开户资料,致使甲方蒙受经济上的损失时,甲方的索偿权仅限于真实损失范围之内。

  第十七条 甲方的网上证券委托内容以乙方电脑记录资料为准。甲方对其委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 对因通讯、自然灾害、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者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故而造成乙方系统无法接受甲方指令,从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由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经签署,甲方即被视作对证券主管机关制定的有关规定及对本协议的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书签署后,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几条款自行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理。但本协议的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十二条 甲方一切涉及本协议对所属帐户下的证券、资金及其他利益或权益的争议,乙方均按国家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及证券管理机关的法规、裁决或有关指令办理。

  第二十三条 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 乙方具有本协议的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乙双方的证券代理买卖委托关系终止或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或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要求终止为止。
                 

甲方(签字):                           乙方: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百万庄大街证券营业部

身份证号码:                                 

资金帐号:                                 

联系电话:                                   经办人:

                                                                                                               

   

下载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揭示声明》、《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网上证券交易风险揭示书》的所有条款,特别是其中有关和兴证券的免责条款。